ST天圣(002872) - 总经理工作制度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 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作出规定,并 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应采取公开、透 明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 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八条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