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