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 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