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年度股东会及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 第三条 股东会通知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拟定,并在起草完毕后将通知 草稿交与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在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出。 第四条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在公司指定报纸上及指定网站上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在指定报纸上公告的通知中所载提案内容可以为简略的标题性的介绍, 但是,在指定网站上的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 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