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 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如发生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 形,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者其他表决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