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1.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 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 展工作; 3.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 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任,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前, 可提出辞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