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细则未规定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 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因 特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