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臻股份(60338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的登记、汇总、备案等管理工作,是公司信息披露的 具体工作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公司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