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03888)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 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 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 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时,按得票多 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完毕后,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 人候选人所得票数。 第六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一) 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否当选, 但当选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到出席该次股东会股东所持 表决权(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