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00297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