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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0826)
LedmanLedman(SZ:300162)2025-08-27 13:0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 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沟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 门,公司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协调部门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 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 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沟通所需要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