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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826)
LedmanLedman(SZ:300162)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 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规 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