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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0826)
LedmanLedman(SZ:300162)2025-08-27 13:06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 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考评结果提请董事会决策; (四)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程序如下: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