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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30024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YMKYMK(SZ:300249)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的人士)。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