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至少2名,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