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公 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相关事项; 1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