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0008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 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此项职责。 第三条 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负责人为其 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公司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