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昊生物(300238)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四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冠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事件 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 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 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 理。 5、公司决策层对公司失去管理权的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