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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3002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 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 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等。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泄露、报告、 传递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二章 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