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冠昊生物(3002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管理。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涉及公司 的重大或敏感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指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 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并 作为公司与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