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7 ZHONG LUN 】中倫律師事務所 特殊的普通合伙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八月 57/58/59/F, Tower A. 电话/Tel · +86 755 3325 666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威高血液净 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高血净")的委托,担任威高血 净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 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威高血液净化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