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30022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 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 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