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 重大信息保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等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保密制度适用人员: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所任公司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公司收购人 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职 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 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 以获取内幕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