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 信息披露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 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