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 持续发展管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 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 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 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可持续发展职责,评估公司 可持续发展职责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