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条 公司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董 事会秘书领导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材料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审计管理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公司战略、可持续发 展管理部门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提名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