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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YNHCYNHC(SZ:001896)2025-08-27 14:4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及履职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确保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 法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进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维护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