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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YNHCYNHC(SZ:001896)2025-08-27 14:47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 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等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 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1 第一条 为促进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