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0024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由本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 30%的事项; (三)决定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或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交易标的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或交易标的涉及的资 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