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30094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市易瑞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下列成员组成:1、董事长;2、董事会选举产生的 其他董事。除董事长外,其他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