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易瑞生物(3009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 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