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0028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或以上为独立董事,且其中至少 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