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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总经理根据 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 准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可根据需要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