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0012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 等相关负责人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出现虚假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