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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交易活动 的决策管理,保证重大交易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