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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促进子公 司规范运作,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包括: (一)母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母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 的股权,或者母公司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 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 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母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