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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公司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 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联 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