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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载 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