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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锻造(0012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对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除遵守相关规 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报外,在统计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