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文化(3012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 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 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机构、人员,应 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