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文化(3012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有 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