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博医药(3012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 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 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 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 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 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 项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 1 第一条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