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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EASEPALEASEPAL(SZ:002614)2025-08-27 14:4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以形成 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