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彬科技(0012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1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 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征求被提名人意见并 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第七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与提名人 的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