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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0020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Poly UnionPoly Union(SZ:002037)2025-08-27 14:4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 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 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二章 董 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 无需持有公司股份。独立董事除依法与非独立公司董事享有相同的权利, 承担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外,依照本规则还享有特别的权利,承担特别的义 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