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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0020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Poly UnionPoly Union(SZ:002037)2025-08-27 14: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