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凡拓数创(3013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FRONTOPFRONTOP(SZ:301313)2025-08-27 14:47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均应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履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 当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 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的负责人、公 司派驻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