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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戎技术(30114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 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 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