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 对外担保制度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担保的审查与控制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 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 为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其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担 保。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关于担保的相关规 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五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