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制衡监督、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